2021年8月30日 星期一

現形記77~真得翻盤了!

現形記77~真得翻盤了!

在前一篇 【現形記76】當中,夫妻二人組即使組織異動,權力失去了大半,但仍還是積極的對所屬的外購部門下指導棋,三步五時的就找外購部門開會,讓外購部門怨聲載道。

雖然經過上個月大幅的組織異動,C與W還是受董仔T直屬管理;特助C仍是研發、法務及資料三個單位的大主管;而副總W仍是工廠及外購部門的大主管。所以即使副總P位居業務及企劃的大主管,也即使讓C與W的面子有些掛不住,但夫妻檔仍能和C及W平起平坐,甚至對P的做法指指點點,夫妻檔的「官氣」絲毫不受影響。尤其,企劃部門想要透過外購部門實踐自已的意志,卻又無法控制或是與外購部門進行合理的溝通,外購部門只能變成夾心餅乾,苦不堪言。

譬如有一次副總P跟我說,先讓一些老朋友回來(與從前的供應商重新合作之意);但P的老朋友,又不是C和W的朋友,從前的供應商價格較高,即使品質較有保障,但一定不是C和W的喜歡的菜,否則當初也不會踢掉。如果P與C及W仍是平起平坐時,那麼這種衝突應該是無解。把P提升到總經理的層次時,的確是一個解決問題的高明手法。

我們法務單位也是一樣,案子被吩咐要交給不專業且做事又不積極的中國律師Y,也讓我們頭痛萬份。每次事情都要一而再再而三的交待,Y又愛理不理的,讓我們也只能把氣悶在心裏。

話說回來,中午HR的專員W跑來找我,她有些語帶興奮地說,董仔T改了組織圖,而且C不再是資訊與法務部門的大主管了!我心裏雖然高興,但我還是冷靜地向W分析說,重點是副總P現在是「代行」總經理的身份,之前P還是只能和夫妻檔平起平坐,現在終於完全把夫妻檔踩在腳下。尤其外購單位雖然還是W的轄下,但副總W最終還是得聽P的命令做事,不能自已亂搞。

另一方面,特助C不管資訊及法務的事務之後,只剩下RD大主管一職。若PM不用RD所研發的東西時,或PM要求的東西研發單位做不出來時、或甚至副總P不下專案指示給研發時,特助C幾乎無事可做。就現在的情勢觀察,看來董仔T幾乎已經要將夫妻檔淘汱出局,居然將副總P任命為代理總經理,等於是給夫妻檔重重的一擊。我和HR一致認為,此舉無異於要夫妻檔自已離開。不過,讓副總W單純地管工廠就算了,至少這個C也應該要走人吧。

現在回想起來,之前HR在公司的電話表中,不知為何悄悄地把特助C在法務及資訊部的主管欄位中給移除(連直屬副總W的品保處也一樣)?!有人說這是HR自作主張,但我當時卻推測這是董仔T故意的做法,也是一種不爽的暗示,沒想到一個月之後居然就一語成讖。

人事公告中也提到,副總P的代理總經理職務一事,必須等到董事會通過後再行正式公告,這樣的訊息也透露出詭異。為何不等董事會通過後再公告任命及組織異動表就好,又何必在這個當下就突然地讓全公司都知道呢?!究竟是什麼事讓董仔T必須要現在就做出立即的決定呢?!這幾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事?本猜想是不是夫妻檔以退為進的手段,好像真得失靈了?!這一切都讓人丈二金鋼摸不著腦袋。哈!

這樣看來,這個故事還有續集,讓我們續繼看下去……


不論真相如何,至少在表面上實在大快人心,希望爭權奪利的嘴臉能快快退去!

後記:

# 隔了兩天,又發了一件組織異動表。原本由副總W兼任主管的採購部門,改為由她底下的外購經理C擔任主管,同時並且把外購經理C高昇為資深經理;同時,C底下的一名員工W,也一併晉升為副理。看來副總P雖然一時不能移走副總W,但P把W底下的主管換人並且昇官,要外購經理C對P宣示效忠的意味不言可寓!若有機會的話,最終W還能死守大陸工廠,否則離開公司應該是遲早的事。


#又隔了幾天,中午飯都還沒有吃,副總P把我叫去,說要我看看工廠的核決權限表,P希望其中的文字要調整一下。副總P舉例說,副總W常常同一件工程都會拆開來請款,然後在W自已的權限下就批准進行。看起來好像合理,但實際上,整個工程專案的總金額已超過W的權限,副總W卻利用分拆請款的方式,來逃避總經理的審核。此外P又抱怨說,經報廢的產品,其中有不少都是可以銷售的成品,W讓人整批當回收物載走之後,這些可用的成品又不知道流向那裏?!我只能老實的說,工廠在很早之前,的確發生過報廢品當成品來賣,而且還賣回台灣的事,P聽了之後也表認同。

核決權限這種東西,所有的一切都取決在人的作為;主管不老實的話,任何人來都會有問題。資訊部主管F的私下看法也和我一樣,核決權限通常都是可核准金額高低的問題,降低W的權限,也代表著上階主管P要負擔更多的庶務,實在是兩難的情況,P自已要想清楚才行。

另一方面,其實P對我說的,都不是什麼嚴重的事,正常的情況下調整一下做事的程序及方法即可,但卻透露出副總P對W的種種行為十分不滿。這種情況之下,副總P與特助C離開公司的時間看來又會提前了!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