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篇
奇怪的人(下)
自從我在2016年初拒絕董事R的要求對怪咖B打考績之後的某一天,董事R跑來找我說,希望我能把B帶回去管理。我一時之間覺得訝異,但R還特別安撫我並強調說,如果B繼續做不好,就叫B走路,R還比了個手刀的手勢。
我承認當時是真的相信了,所以同意R接手管理;過沒幾天R也在會議上當著大家的面要B好好的做。我也私下找B開會,希望他過去的事就過去了,從今天起又是新的開始。但這時B的行為也開始愈來愈怪異,陸續發生以下的事:
1. 工作桌面凌亂不堪,2016年4月起將公司的文具(文件夾)四處黏貼,B一開始聲稱其周圍有髒東西,後來又改稱灰塵及怪味道。<經人資調查後未發現並撤除>;B甚至聲稱他四處黏貼的行為只是把座位稍微「裝飾」一下而已,並沒有造成髒亂。
2. 過了一段時間之後,B稱有灰塵及怪味,故仍四處將公司的文具(文件夾)塞在隔間板與桌子之間。<經人資調查後未發現並撤除>
3. 利用公司的文具(打孔機)來固定B個人的電風扇,又再度張貼透明文具夾。<經我要求後撤除>。要他把檔案整理整齊,他居然回我說「整齊」的定義是什麼,唉!真是怪。
4. 認為有灰塵、異味或是電磁波,工作環境不佳,進而積壓文件或帳單。
5. 常常自行離開辦公室在外逗留,最後遭到警衛的阻擋後才停止外出。但根據同仁告知,B在辦公室外的舉止並無異狀。
6. 他人告知B時常盯著他人看,已經造成二樓其它部門同仁的困擾;也讓部份女性同仁感到不安,多次遭到其它同事投訴。
7. 而B平時除了以三支電風扇之外,尚會一手拿筆記本擋住右臉,又會以左手拿紙板向四周扇風,同時口中唸唸有詞,似乎是失神地坐在電腦前;坐在前方的助理,也向本人表達有很大的心理壓力。
8. 不論是與本人或是與事務所開會,B都會有失神或是突然翻白眼的狀況,而必須特別叫喚B回神後以回答他人的問題。
9. 接獲董事長或是其它上級長官的指示後,對我隱匿不報。
10. 不明事理,漫罵事務所人員。申請中國案時,官方本來就有「中國台灣」的選項,但這個案子被一個中國審查委員說要改成「中國」,結果就漫罵事務所「專業何在?」。
以上種種B的行為讓我已無法忍受,只好直接向人資主管C投訴。不知道C是不是耽心R的關係,所以C的態度也很噯昧;按理說其它的部門若有一個這樣的人時,C早就要求要撤換。C跟我說會去找B談,然後C又說她也找B與R三人一同會談,並問B是否能遵守主管的指示,該員表示「要回家想看看!」,沒想到這樣高傲的回答,結果當時還是讓B留下。我很無奈,重新整理了一下,又把部門的成員(包括B)叫來開會,並要求大家配合我的規定作業,尤其是跟催與期控要求B要特別遵守。
其實R對於B破壞辦公室的行為也很頭痛,但就是不願讓B離開;甚至說B的心理有問題,要去看醫生。我向R反應他又開始他的壞毛病,但被R反過來說要我思考自已管理上的問題,要有胸懷氣度去改善B的行為,真是讓人昏倒,我實在一直忍著性子不去找董事長投訴。
這期間發生個插曲。B對A事務所一直心有不滿,可能是覺得A事務所與我的關係不錯,也可能是多年以前A事務所曾經讓R的案子死掉;所以對於A一直心有芥蒂。按A事務所人員的素質與實做出來的成績,費用相對較貴也不為過,尤其A大多處理我們較為複雜的案子;但B就是一直不滿意。我把主要的問題綜整了一下,A同意降價一些,但希望我們在這段期間也能將A做為獨家,以便A事務所能向所長交差了事。我算了一下,就單一案件來說確實比規模小的T事務所貴;但整體來說,的確能省到費用,尤其是美國的答辯案。所以我也就將這個結果和R報告,R也同意了。R也電話告訴我說,A的設計專利的報價儘量與T的報價接近就可以了,不要求相同。
A同意費用再調整一下後,我發佈相關,但B對於我的決定十分不滿,便向R投訴,聲稱A的中國設計專利的費用還是比T來得貴。R也召開會議,我不滿地表示看事情要看整體而不是單一國家的單一案件,但他居然向大家表示,是因為我的資訊不足,讓R做出了錯誤的決定。會中我很無奈,而同事也告訴我說B居然還在一旁冷笑。
在2016年8月,我再次搜集相關的事證並向人資主管C表示嚴重的不滿,她告訴我說會找R談談。隔了幾天,C說希望與我及R三人一同討論一下;剛開始時,我一直壓著性子討論,但R就是認為所有的原因就是因為我的管理不當;最後,我只好說,這是員工的問題不是管理問題,如果這樣我只好向董事長投訴。R大概沒有想到我居然會有這樣的抵抗,所以他也說,你要去找老董投訴也可以。
會議不歡而散之後,C一直說她很訝異雙方的火藥味那麼重。我反駁說,B不僅沒有職業道德,也沒有職業倫理,這麼一位不適任的人,我不懂R為何一直維護B。而人資的立場,不是應該也是和我一樣的嗎?C幽幽的說因為R的關係,B的去留還是要看R的意思,真令人感嘆人資的專業在那裏?C的說法,讓我不滿,雖然決定權在R,但人資至少要表達不適任的意見啊!其實我自已也不喜歡C,C處理人事的糾紛時,都還要找我來「背書」,人事在處理的細節不是比一般的法務更清楚嗎?怎會一直要別人一同摃責任呢?!
隔了兩天,我跟C說,明天董事長進來我會找董事長談。C有點嚇到並且一直勸我說再等等,她會再去找R談談;說實在找董事長談我的壓力也很大,所以也就勉為同意她的建議。又隔了幾天,C告訴我說,R同意讓B離開,但希望我能做一份報告;報告中指出是B的怪異行為所以才要求B離開;我心想大概C一直強調被同事投訴的事,而且B的行為確實也讓夫妻檔的W副總知道了。後來我寫報告的時候,R跑來找我,R的說法與C的說法原則相同,但特別強調不是因為專業的問題,而是怪異行為不得不的選擇。但對我而言,只要B能離開,都沒有差。
隔天2016年9月1日一早上班,前腳才踏進辦公室,W副總就叫我進會議室。會議室裏有夫妻檔,沒想到董事長也在裏頭。W表示聽說我部門的B到處說公司有怪味,是怎麼回事?我回說沒有的事,是這個人自已的問題,說有味道、灰塵、電磁波之類的,到處貼來貼去,製造髒亂,也造成同事的困擾。董事長生氣說,公司裏有安置神佛,自有一股正氣在,公司裏連蜘蛛蟑螂都沒有了,怎會有味道?W附和說,她家的地下室自從公司安置神佛之後,也一樣,真是奇妙。我心想,真是拍馬屁,但不關我的事。
這時,夫妻檔的特助說到專利的事,董事長說以後就交給我完全處理,不要給R。我說我沒辦法,因為B這個人一直不聽我的指揮,他都會向R報告,B的行為我都已向跟人資還有R反應好幾次了,但完全都沒有用。董事長說,B的問題那麼多,就叫他離開吧,以後就由你處理,並要我把人資C叫進來….。我和C一同進了會議室之後,董事長就唸說,這人問題這麼多為何一直不處理掉?而C說都有和R反應….。董事長說,不管R,B這人今天就處理掉….。
會議結束後,我跟C說,我才進辦公室就被叫進去,完全不知道是發生了什麼事。C有點悻悻然且無奈的說,我們再討論一下處理B的細節。最後我與C找B來開會,以業務緊縮的緣故資遣B,並要求B在下午3點左右離開。B聽到之後,可以感到他心中的喜悅。 B回到座位收東西的時候,沒想到平常手腳不靈活的他(聲稱頸椎有問題),居然健步如飛,收東西時也特別的勤快有力。B甚至連交接都不想,連做人道理都不懂,還被我又唸了一頓。心中不禁感嘆,原來B早就不想待在公司,而是R一直不放手而已,更間接突顯B是讓R幫忙做一些私人的事,難怪R會護航到如此可笑的地步。
本來要給R的報告書也就不了了之,R之後也沒有問我B的事,而R自此之後就很少下來我這邊,連電話也沒有。
B離開了幾週之後,人資C也被迫離開公司;雖然副總W早就看她不爽了,但B的事件C一直拖著不處理,恐怕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。
再隔了幾周,又因為其它的事情,R也離開了公司,這已事後話。
「員工沒有職業道德,還是主管的錯,原來這些人,都是昧著良心做事。」,真是現出原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