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再次陪診:神經外科、神經內科
這次看到C時,氣色好了不少,但還是要藉助拐杖及輪椅才能進行移動。
說實在的,今天的診我私下覺得有點多餘,但畢竟我方不對在先,儘可能滿足對方看診的需求,也可以減少雙方的敵意。
我覺得C是有點怪,我問他說有沒有利用熱敷或是擦跌打油之類的方式,去處理頭上的腫包?C說沒有就算了,C居然怕會有不利的影響,所以什麼都沒有做。我心想,醫生又不是你的保姆,怎麼可能照顧你所有的事?!
*神經外科:
醫生看得很快,透過問診及觸診,也叫C動一動看看,醫生覺的並沒有特別的問題。C表示頭上的腫一直沒有消,醫生也說看起來應該還好,應該是軟組織受傷;C又說頭會有點昏想吐,醫生只說可以再觀察看看,有問題再隨時送醫。
對於醫生的看診與結果,我覺得C是有點失望,並不能免除他的擔心。
*神經內科:
因為上次精神科認為沒有大礙,但C仍然會失眠的問題,所才會決定跑來看神經內科;C還特別跟我說,是他女朋友強力要求他來看神經內科。
C又說頭會有點昏想吐,但比上一次看診時好了些;神經內科的醫生就說,如果你特別擔心的話,要不然照個片子好了。
*核磁共振
一個星期後的核磁共振,在S的指示下,我以有事待辦為由,讓C自行前往而不陪同。
*意外的紅包
原訂月底看報告,雖然已過完了年(但公司仍是強迫特休當中),而且新冠肺炎正流行;可能因為是這樣,S把我叫上去並且意外地包了個數目不少的紅包給我。還另外拿了1500元,托我買一份水果禮盒給C。我心想有點訝異,不是說對方是碰瓷嗎?
*要求保持連絡
下次(第三次)陪診時要看報告,但因為新冠肺炎的關係,C又把時間向後延了兩次。這段期間,我還是和C保持連繫,看看是不是好了一些,並且向S回報。話說回來,C頭上的腫包才是我比較耽心的地方,所以我差不多每週也會問候一下。
沒想到才隔了十天左右沒有回報,S居然提醒我「要多關心對方,省得以後麻煩」。我心想,妳不是說對方碰瓷嗎?幹嘛要裝親近。唉,雖然嘴上不承認,但終究還是怕對方提出刑事告訴。
當然,另外一種可能是,雖然嘴上說是「碰瓷」,但都只是為了對外掩飾S開車不注意的事實,怕面子上掛不住。
#第三次陪診:神經內科、神經外科。
見面時,看到C是用走的過來,氣色也不錯,就知道C好多了;C也表示人好多了,但頭上的腫包還是沒消。另外C說打字時,手掌的動作還是有點不順,但應該也只是小問題,會慢慢痊癒。我心想,如果C是「碰瓷」的話,應該會繼續裝病才是。
*神經內科:
下午先到神經內科一地看片子,醫生說頭部的掃描沒有問題;醫生還一層一層的秀給我們看,腫包的地方應該是一般的撞到所引起的軟組織受傷,因為剛好是C的頭骨較為突出的地方,所以C摸起來才會特別覺得腫包一直沒有消;無論如何,C的問題應該沒有大礙。
我們倆聽了之後,感覺如釋重負,C也說那就取消神經外科的門診。為了小心起見,我又再跟他確認了一次後才放心。
*神經外科:取消
*探探C的想法
在一樓等候開立診斷書的時間,我試著私下地向C向詢問可能的和解金額。這時C說,他的祖母之前也是因為車禍的原因頭部受傷並且和對方和解;沒想到二、三年之後卻因此過世;但因為雙方已經和解,所以後來任何的補償都拿不到….。
然後C又說,診斷證明寫的是「輕微腦震盪症後群」,所以對照他祖母的情況,C認為也應該一併獲得補償才對。
C說得似乎有理,但我心裏也有點不服氣,就問說「你祖母的事我不清楚,也不能評斷什麼;但如果雙方沒有共識,若你的狀況如果在法院前,以證據來看,如何證明二、三年後的事,和現在有因果的關係呢?」。C說「不是有診斷證明嗎?」,我說「未來的變數太多了,那只能證明現在的事實,而不是未來的必然結果」。C聽了後大概有點訝異,但隨後又說「所以他才會要求肇事者現在應提供補償」。哦,這個情況下,我也只能應聲說了解他的想法。
我隨後又大膽的問說「基於個人的好奇,那你覺得怎樣的金額較為合理?」,C說「如同剛剛說的,考慮到未的風險補償,覺得應該是10萬左右…」。我心想「雖然有些高,但應該還有殺價的空間。未來大概會主張七、八萬左右吧…..」。為了怕C有所誤解,我再次強調說這個問題與S無關。
離開醫院前,送上了水果禮盒,我也提醒C收集相關的單據,以便向保險公司請求理賠。
進辦公室以後,我也和W提起這件事,看片子的結果沒事,也請他放心。而我也很賭定的跟W說,「對方不是碰瓷,但能要的錢恐怕一毛也少不掉!」。
當然,我這次不會傻到和S報告C的想法,反正就讓子彈飛。

#尾升
保險公司跟我說,對方一直不好連絡,而且一直都在等C的單據正本。後來又說,單據收到了,但C卻一直盯著問何時理賠可以下來….和解書給了,內容一點點,又說有自已的調整….。
我無奈地回應說「C本來就是這樣的人,要你的時候一直催;我們需要他的時候,卻又一直拖。」。
公布答案,C實際請求的數字,全部總計約4xxxx元,含工作、交通、醫療…等損失,以及精神撫慰金…等所有賠償金;保險公司說這樣的金額尚屬合理(因為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),而且保險公司會全額理賠。這樣的結果,當然我也不會有意見。慶幸的是,和解書的內容是按照保險公司的版本,C完全沒有異議。
向S報告之後,S還一直擔心是否要自已出錢,我再次向S說已經和保險公司確認無誤,S才放心地說同意和解。唉,「難不成要冒被告刑事的風險嗎?」,「請個律師就不止了吧!?…..」我心裏無奈地想。
最後,保險公司二一添做五,最終以5萬台幣收場!
#雜音
和解書我們這邊同意了,沒想到保險公司那邊不知道什麼環節上出了錯,還讓C發函給S說,因為一直沒有收到保險公司的消息,不知道S的和解意願如何….等云云。唉,我只得再居中協調並安撫一下C的情緒。
保險公司跟我說,對方一直不好連絡,而且一直都在等C的單據正本。後來又說,單據收到了,但C卻一直盯著問何時理賠可以下來….和解書給了,內容一點點,又說有自已的調整….。
我無奈地回應說「C本來就是這樣的人,要你的時候一直催;我們需要他的時候,卻又一直拖。」。
公布答案,C實際請求的數字,全部總計約4xxxx元,含工作、交通、醫療…等損失,以及精神撫慰金…等所有賠償金;保險公司說這樣的金額尚屬合理(因為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),而且保險公司會全額理賠。這樣的結果,當然我也不會有意見。慶幸的是,和解書的內容是按照保險公司的版本,C完全沒有異議。
向S報告之後,S還一直擔心是否要自已出錢,我再次向S說已經和保險公司確認無誤,S才放心地說同意和解。唉,「難不成要冒被告刑事的風險嗎?」,「請個律師就不止了吧!?…..」我心裏無奈地想。
最後,保險公司二一添做五,最終以5萬台幣收場!
#雜音
和解書我們這邊同意了,沒想到保險公司那邊不知道什麼環節上出了錯,還讓C發函給S說,因為一直沒有收到保險公司的消息,不知道S的和解意願如何….等云云。唉,我只得再居中協調並安撫一下C的情緒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