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6月11日 星期五

現形記75~專利業務交由東莞律師

現形記75~專利業務交由東莞律師

自從商標業務交給東莞律師Y之後,助理T就常常跟我抱怨Y做事拖泥帶水,講好的要給的文件也都一直拖延。唉,沒辦法,誰叫Y是特助C的欽點,所謂物以類聚,做事和C完全是同一個調調。

2020年5月初,C簽了一批要繳年費的專利案,雖然這已經是例行公事,但C又附註說,要交給Y來處理。天哪,不是不能給Y,而是Y在去年就已經說過專利不熟,所以要我們自行處理。好吧,接到這樣的吩咐,也只能再問一下Y看看,免得C又認為我們這些老人不配合、不辦事。

問了Y之後,Y的回應還是婉拒,認為這一塊領域對他而言實在不熟(雖然我認為商標他也不熟),我也只能據實回報。有趣的是,C居然回我說,他會再和Y談看看,真不知道C的想法是什麼?難道是為了自已的事來套交情嗎?

省錢?!這是一個好理由,直接委託中國事務所時,原則上都會比台灣來得便宜;但控管及信任度上,台灣的當然還是首選。目前的專利年費都是委託專利代繳公司繳納,所以成本上已大幅地降了許多,若要問省錢的話,也該問一問我能省多少?!另外,專利申請案我也介紹了一家在北京的中國事務所,C連個影子都沒問,沒比較之下就把所有的專利業務交辦給Y,能說是真得想省錢嗎?

其實說穿了,就是先射箭再畫靶,案件就是交給Y就對了,省錢只是附加的價值。如果Y是專業的經營者也無妨,但偏偏Y在專利上什麼都不會,做事又拖拖拉拉;我就向助理預告說,專利年費的控管看來以後也只能靠自已了。

果不其然,我們把交辦明細給Y之後,Y就跟助理T說要專利證書,搞得T煩得要死。按以往的合作經驗,只要給專利號及專利申請案號即可,那需要這麼多東西?!過了一會兒,Y更在C所開的微信群組裏說,為何沒有註明繳費期限?!哇靠,Y到底懂不懂專利?要接生意,不就是自已要負責處理到好嗎?實在讓人很想在群組裏海K一頓;不過Y也可以說,專利的事他本來就不願意,是C勉強他出面幫忙,怎可將責任推給Y呢?唉,退一步想想,就算自已說的是真話那又如何呢?C想恩待誰就是誰,也可以偏坦誰,怎由得他人說嘴。更何況自已還能在公司待多久呢?有需要那麼想不開嗎?

收到Y提供的報價單,單上印得就是東莞xx事務所;很明顯地Y就是受C的委託硬是幫忙找了家事務所,還真得被我猜中了。目前還不能評斷xx事務所的好壞,但至少C達成了他想要的目標~中國案由中國的事務所處理。諷刺的是,中國的業務已經被C玩到掛掉了(僅十萬台幣左右),這樣的目標有任何的意義嗎?!哈

有趣的事,Y應該會向東莞廠請款,請款的細目以及金額的多寡我們單位也不會知道,也無從認定其中的金額是否合理,找一個不懂的人來處理專業的問題,這實在留下讓人無限想像的空間….。



自以為內行的領導實在讓人笑掉大牙,「無能的人」又再次現出原形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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