奇怪的人(上)
雖然稱不上閱人無數,但形形色色的人也看過不少,但這個「怪咖」卻是第一次遇到。除了怪異之外,遇到之後甩也甩不掉,無奈當初這個怪咖又是我堅持的選擇,這個B與董事R,還真得是讓我渡過痛苦又無奈的兩年;只能說,這是上天對我的最大的考驗。
一起共事已久的同事E提出辭呈之後,經過幾翻的找尋,發現怪咖B是最適合的人選(當時並不知道他是怪咖);不論是學歷、電子產業的經歷、薪水或是專業的中英文測試,都符合我當初設定的條件,面試或的應對進對也稱得上中規中矩。我的直屬長官董事R,對於我的選擇一直都有意見,但可笑的是又講不出合理的反對意見,譬如專業能力不夠、英文不好…等等,都是按著感覺來做事。我把幾個面試過的資料以及他們的測試結果給R看,確實B最符合我們的需要,而且愈早決定就可以在E離開之前進行交接。R遲遲不願決定,他後來又找了一位女生,是生物背景的,大約只有一年半左右的經驗,所以我心理覺得不大滿意;後來因為和那女生約面試的時間一直都搞不定,而且面試同意之後,還要一個月的時間才能敘職,這時同事E早已離開而無法交接,所以我只好再向R表達說錄用B的決定,R最後也表示同意。
怪咖B一開始很正常,就像剛開始面試一樣,只是說話比較小聲。我隨口問B說他會不會參加專利師的考試,他說不會(但事後才知道他曾勸E與他一同去參加專利師的考試);無論如何,這件事也埋下日後怪咖的爆點。
同事E離開之後,中午吃飯時B是自已帶便當,但B卻開始跑到辦公室的角落躲起來吃飯,我還好意的關心一下,心想該不會是沒錢吃飯?B說只是怕弄髒桌子,雖然躲去角落吃飯的行為讓人感到奇怪,但我也就不再深究。
2015年4月左右,有一天事務所的朋友告訴我說你們家的B好像考上專利師了,我那時也對以為意,因為B說他不會去考,可能是同名同姓的吧。過了幾天B跑來跟我說他因為通過專利師考試,需要請假參加職前訓練課程;我問B說你不是不參加嗎?他沒答話;然後B說,他希望能請公假?我告訴他說,我認為專利師考試是你自已的事,與公司無關,為何你會認為HR會同意你請公假呢?!最後,我說會幫他問HR看看。HR問我說是公司派他去的嗎?我說不是,所以HR的結果當然是不准。我也把這個結果告訴他,但他沒有什麼特別的反應。(事後才知這是引爆點一)
隔了沒多久,員工開始可以向福委會申請旅遊補助,按規定是四天三夜的行程才能提供補助,結果B是三天二夜,被福委會打了回票。B向我反應說,希望我能夠爭取看看,我說這是福委會的決定,我可以幫你再問看看,但不是我的權責能處理的事。我向主委詢問,因為B是新人所以希望主委在評估上能特別謹慎,不要造成新人的誤解。後來主委跟我說,隔了幾天之後他也特別電話告知B按規定沒辦法提供補助,但下次福委們開會時,會提案看看是否同意開放。(事後才知這是引爆點二)
從2015年的二月起,我開始發現他做事拖拖拉拉,期控不追蹤不跟催。此外,我要求他與法務專員開會討論有關專利的事項時,他同樣也不理不睬,即使經過多次的口頭要求,他也默不作聲。
部門內對於期控有特別的要求,原則上是收到事務所通知後的一週內必須送出會簽。B來公司後,B的案子常常卡在特助那邊。原本以為是特助常出差拖延之故,我還請事務所把期控提前;但我一直覺得奇怪的是,為何我送出的案子幾乎沒有被拖到?!經過複查的結果,才發現B把有期控的案子一直拖到官方期限快到時,才送出會簽,難怪特助一出差就常常會延誤。
我找B開會討論,他在會中也不置可否,我也只能當做他了解我們的需要。直到有一天助理發了脾氣唸他,甚至還讓助理哭了起來,我才發覺事態嚴重。下班時,我把B找來問,他說只是小事不用小提大作,我不讓他走,B被我逼到最後才說,工作不困難也不需要支援,但在於其有無「意願」完成。我問他「意願」所指的是什麼,他卻笑而不答。本人退而求其次,只好再次提醒他務必要求落實協助同事執行相關的業務。
隔天我把助理找來談,他說B明明已經收到事務斷誤帳單,卻壓在手邊不送出,一直等到快月底時,才一次送出二、三十張的帳單,這樣子她的流程會跑不完,又因為這樣常常被會計部門罵。助理有找B談,B也是對她也是一樣不理不睬,昨天她實在受不了了,才會發脾氣。
我告訴B說,我要求在B在一個鐘頭後確認帳單完畢,並且交給助理,但B就是拖,完全無視我的警告。經我不斷要求說明原因或是可以必要的協助後,B最後表示:「你不覺得最近我會延遲案件嗎?」,「我可以告訴你原因,但你必須要同意我的看法。」;本人接著說「我希望你能說出原因,但你的看法我同不同意再說」;該員接著說「係因為你沒有批准我專利師受訓之公假提議,也沒有為我爭取國外旅遊補助之權益,因此無法接受你處置該等事務的方式,所以才會蓄意地對於這一陣子限期交辦的事項予以拖延。」,又稱「…你不要、耍心機、玩手段」…等云云讓我感到十分的錯愕。我立即表示「相關的事情我確實有幫你處理」,「我不明白為何說我玩時段耍心機,但公事歸公事,公事與私事不應混為一談,你可以對本人不滿意,也可以表達不同的意見,但不能因為私事而挾怨耽誤了公事。」。
為避免衝突擴大,我只好向B表示過去的部份就不要再計較了,所以詢問B說未來是否仍會願意配合本人的指示執行工作?B不願回答,經再三詢問後B最後才表示:「…但前題是你處理事務時,不能讓我覺得有任何「不能接受」的情況,否則可能會再次影響其工作意願,我並無法保證不會再有拖延的現象。 」。天哪,這個世界是怎麼了?
隔了一週,助理說B的桌上又堆了一疊文件,B居然說,因為沒有卷夾可用,所以就擱在旁邊。天哪,這些都是有期控的東西,有問題可以請大家想辦法解決,怎麼可以拖呢?所有的東西都在拖,完全不可理喻。
我因為忙於合約的事,沒有注意事情已經嚴重到這個地步。B一直屢勸不聽,所以便將相關的記錄會董事R,希望能夠同意裁撤該員。但R卻認為是我的管理有問題,我說我列舉的這些事,都是一個員工該做的事該守的本份,這與管理無關!另外,B讓助理無法及時完成工作的情況,是B沒有職業道德,當然與管理無關。
原來我已經讓B不爽很久了,底下的人是工作態度有問題,居然也是我的問題。最後在我極力要求資遣B的情況下,R居然說要自已帶B。這陣子我這邊光是忙合約的事就已經夠慘了,既然這樣我也無話可說;所以自2015年7月起,就讓B自已處理專利的事務。
2016年一月初,公司要打年終的績效考核,人資主管要我打成績,我說人不歸我管,我如何打成績?就算我打得低也會被R調高,這樣子的考績有何意義? 隔了幾天R打電話給我問同樣的事,我說這樣不太好吧,R便悻悻然地掛了電話。
聽其它人說,B似乎有在幫R做一些私人的事,難怪R會護航到如此可笑的地步。即使部門每一個成員都指責B,還是能瞎掰成主管的管理出了問題。
真讓人遺憾,B當初是在我的堅持下找來的,這樣可以說是引狼入室嗎?
「員工沒有職業道德,還是主管的錯,原來這些人,都是昧著良心做事。」,真是現出原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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