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位專利
董事R有一個很大的缺點,就是和下屬討論事情時,就會和人爭辯,後來就變成吵架;因為在老闆對下屬的情境之下,除非他完全不懂,否則只要扯得到邊的,他永遠認為自已講的是對的東西。
有一年董事R跑來和我們討論專利權繳交維持費的事情,但不知如何輾轉討論到上位型專利(即pioneer patent /dominated patent)的問題。
我們那段時期的事情很多,但R就一直翻來覆去的說,把大家困在那裏,聽他一直不斷地在吹噓;我一時間忍耐不住就脫口說「我們公司自從美國子公司的滾輪式專利之後,就沒有再出現過這樣的專利了….我們公司都是改良型的專利…..」。R反駁說「怎麼會沒有……」,我說「最終要透過市場的沉澱之後,留下來得才算是上位型專利….」;R又再反駁,我心想算了懶得理他,但R仍不放過我們,又咄咄逼人地接著說「譬如按鍵式的也算…..」;我真的又忍耐不住的說「如果真得是,那為何市場上已經沒有按鍵式的產品?!就是因為不好用,所以才會被市場淘汰….」;
R一時間之為之語塞,落下一句「美國子公司是也是我們公司呀….」,我一時嘴快反駁他說「那件專利是在我們公司收購之前就已經申請出去的專利,所以並不是我們公司自已發展的專利。……」。R也不爽地說「你們說得不對,現在美國子公司是我們的公司,它的專利就是我們的專利,所以不能說我們公司沒有上位型的專利….」,然後轉身就離開了。當場大家面面相覷,沒想到討論變成鬥嘴,員工真是難為。
後來我想了一想,跟大家討論說「啊,原來按鍵式是R提出的專利案,難怪他會說具有代表性…」。唉,也難怪他對我們覺得不爽…..。
「為了自已的面子,昧著良心說話」,要員工自承莫需有的錯誤,真是現出原形!
註:正確來說,美國子公司是我們公司收購之後才申請滾輪專利,但那時只限於財務上的收購,研發及人事上仍然是分別獨立運作,專利也是子公司自行委託律師提出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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