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20日 星期二

上市公司現形記 43 ~ 氣勢十足的專利權人


專利篇
氣勢十足的專利權人
一日行銷部門轉來一封警告信,專利權人Y指稱公司的「可對電池充電的無線滑鼠接收器」,侵犯其美、中、台的P專利。
對這件事的印象滿深刻的原因,是因為它的專利範圍寫得十分的冗長,光是專利範圍第一項的內容,就差不多寫了七百個中文字。即使是其它的附屬項,也常常是寫得反反覆覆,必須要細心的比對後,才能地明白(90%)它寫些什麼,我心想,這該不會是自已寫的專利吧?!過了兩天,我發函給Y,要求給個幾周的時間讓我能完成相關的分析,Y也很爽快的答應我的要求。那時候,還好台灣的專利法取消了刑事罰責的制度,因此即使公司侵權,也不用耽心會受到檢調單位的搜查或干擾。
針對P專利,一開始時的確發現P專利已揭露了公司產品的所有技術特徵,但事後發現應該是專利權人Y自已把專利給弄壞了,但也讓我花了一些功夫之後找到認為不侵權的證明;後來又發現了公司較早時已經有使用類似的專利技術,因此不侵權的認定應該更可以充份獲得印證。
之後我發函告訴Y說,請派人於約定的時間來公司開會討論;當天Y身著一件黑色的長大衣,來的時候後頭也是浩浩蕩蕩地有四、五名人員跟著,原本以為有律師或是專利工程師陪同,但原來是Y自已要進行主談。Y說明他的專利之後,我便試探性地對權利範圍中的敘述提出疑問,並要求Y予以說明,但Y似乎沒有聽進去,我也只好陪他「聊天」。Y還很得意地透露,他花了很多的功夫自已來撰寫專利稿件,所以他的專利可說是嘔心瀝血之作。雙方一陣客套之後結束了會議,我送他到公司門口,戶外正好下著雨,這時候Y旁邊有人跑去開車,也有人在旁撐傘,也有人亦步亦趨地跟在Y的後頭;我當時看到之後,覺得Y真是派頭與氣勢十足,顯然一副大哥大的模樣,原來商業公司的排場也可以做得像電影一樣。
話說回來,由於雙方對於專利的解讀有很大的落差,後來Y就找事務所的G專利工程師來談。我和G稍微討論之後,就直接就問G有關專利範圍中的某一個敘述的解釋,G聽了之後就苦笑一下並且搖搖頭的說「他也不清楚」,我聽到後在訝異之餘,就認為G只是來聊天。果不其然,G說「他也不想來,他會來是因為事務所的老板強迫的,自已雖然是電子背景,也不清楚P專利在寫些什麼」,「因為Y跟事務所的老板認識,所以Y的專利都是自已寫,然後要事務所代為送件而已,他們不會去了解或是修改專利的內容。」。我告訴G說,難怪Y那天說這些專利都是Y的心血傑作,大家相視而笑,真得是道盡業界人士的辛酸;也難怪我之前的推測也和G的說法相符。
G離開之後,Y還是來找公司要求授權,我發覺解釋專利範圍對Y而言並沒有用,所以我簡單地告訴Y說「公司在好幾年前就用過類似的產品了,你可以查看看XXXX號的專利內容」。後來Y就沒有再回覆了,這件事也就此告一段落。




「用自已的小聰明處理專業的事,真是得不償失」,專利權人的無知,真得是現出原形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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