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20日 星期二

上市公司現形記 46 ~ 被工研院擺一道

專利篇
被工研院擺了一道~ 可撓性喇叭
工研院除了是研發的重鎮之外,同時有負有技術移轉的重任。自從我進公司以來,就聽以前的主管LU說,公司之前有兩次與工研院合作的例子,最後都以失敗收場。當然,技轉的成功與否,變數很多,但這失敗的機會也太高了吧?!
工研院第二次技術移轉的專利技術我看過,就是利用二個光學感測器,去偵測滑鼠在格線板上的移動,進而算出滑鼠移動的方向、速度、與距離,使得光學游標能夠在顯示幕上進行相對應的呈現。但我不懂的是,那件專利技術明明國外子公司就已經有類似的技術了,為何還要技轉?即使技轉,這個技術還是屬於下任的技術,看不到任何的好處?!
尤其,後來後來沒幾年之後,安捷倫推出了只要一個光學感測器(第一件專利技術是全錄實驗室所開創,但全面商用化的是安捷倫),而且滑鼠底下不用放置格板,就可以偵測滑鼠在一般桌面進行移動;這下子工研院的技術一下子就被淘汰出局。
話說回來,在NXT推出平板喇叭(flat speaker)之後;雖然我覺得當時的技術只算是堪用而已;工研院似乎也朝向這個領域發展,而其中一個技術就是用「駐極體」來取代一般揚聲器中的單體。
當董事R跟我提出要申請駐極體的相關技術時,我就很質疑,因為技術的來源就是工研院,R所提的種種運用,譬如用在扇子上,都不是真正能克服技術困難的專利技術;更何況,這類的運用不是都包括在駐極體之技術範疇之中嗎?
有一天,工研院把董事R以及行銷副總T找了去,回來之後讓我同時被倆位高層唸了一頓……。董事R表示「工研院偷偷告訴我說公司可以多申請駐極體相關的周邊專利,認為我這邊的想法是多慮了,工研院認為這周邊的部份很有商機….」。
另外,行銷副總T還讚揚工研院,並希望我們在申請專利時能和工研院多多學習,工研院的人教了他們很多。我告訴副總T說,希望安排一下讓我去和他們談談,T沒有多說什麼,但我心理真得是想去踢館,明明技術就是來自工研院,怎會同意公司去佔有周邊的專利?更何況,這些周邊還是工研院暗示R去申請的內容,真是誇張到極點。
我來終於查到了相關的新聞,我告知RT二人,發現新聞資料中已經揭露了很多的單純駐極體的應用面,如果公司的技術沒有較此應用面有更多的不同時,可以推測將會遭到核駁或無效。用在紙喇叭上時,上面有任何的畫作,也是可以簡單推理得知的應用,所以而不具有可專利性。另外,公司打算直接應用在布幕上時,而工研院也在上述新聞中的應用範圍中列舉了「會發聲的投影幕」、「窗簾」及「百葉片」等應用,所以如果公司的技術沒有較此應用面表徵有更多的不同專利技術時,可以合理的推測不具可專利性
隔了幾周,部門同事又找到工研院在雜誌專訪中揭露的應用說明,根據該說明,如果公司的技術沒有較此應用說明面有更多的不同時,所申請的專利應不具有可專利性。如下圖:




很不客氣的說,原來公司的高階被這些工研院的人擺了好大一道!工研院把所有可能的應用面都說了出來,還在原專利的說明書也提出相關的應用,卻要公司花錢申請相關的應用專利?!當然,工研院可能會說,駐極體在進行應用時,勢必會碰到困難,所以公司可以克服相關的困難後去申請專利!但我聽到的,根本不一樣,這些高層都以為公司從此就可以獨佔周邊相關的應用!更何況,公司確實曾把駐極體在應用到布幕或圖畫之上,主要的問題還是在於駐極體所能產生的效果是否符合消費者的需要,其它的技術部份,全部都是已知的….唉!真得是騙很大。
駐極體另一個商機是「觸控面板」及「鍵盤」,因為可製作出透明的產品,對於市場而言將會十分具有吸引力。公司被說服協同工研院加入國科會的研發計劃,但獲得的成果卻是相當的可憐。若屆時公司及工研院開發不出成果時,國科會有權要求公司返還補助款。雖然錢不是很多,但的確是一種恥辱。
我看了合約之後,就要求RD要特別向工研院的開發團隊提出聲明,若交不出成果時,公司將要求工研院承擔一切的責任。但RD說,工研院的人沒有在怕的,聽說最後交出一個「會動」的觸控面板後(就是連實驗室做出的結果都不好的意思),官官相互之後就交差了事,從此這個計畫也就徹底終結。
原來公司三次與工研院合作,全部都是以失敗收場!

「沒想到工研院也會騙那些不懂的人」,工研院可議的心態,真得是現出原形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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