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20日 星期二

上市公司現形記 44 ~ 新外觀設計

專利篇
那時公司ID(外觀設計)部門並沒有受到大太的尊重,因此PM根據市場調查後,發現某公司的產品外型及銷售狀況不錯時,PM就有可能會要求ID依樣畫葫蘆。其實ID也很無奈,但公司裏的形勢比人強,所以也只能照辦。
若消費者常常會覺得公司的產品好像在那裏看過時,或是覺得有一些他人的影子時,沒錯!通常可以合理的懷疑,公司的產品外型設計很可能就是銜命「抄」下去的結果。當然,雖然機會很少,但這個行業做久了,我們仍不能完全否定「巧合」的可能性。
#例舉事件一:
電子部門主管L,生性較為好大喜功,後來調任至PM主管一職。其實公司早期對於部門主管,或多或少都有「轉調」的習慣,若這個主管似乎有一定的潛能時,也希望藉由這樣的方式來提昇主管的眼界,更可以進一步可作為日後晉升處級主管的準備。
有一天L問我說,他打算把LO公司的一隻滑鼠改造一下,就是類似凸的改凹,斜的改成直的….,問我的意見怎樣,我說要查查後才能回覆。後來我查證的結果,並沒有發現LO公司有其它的外觀專利,所以我回覆L說「依目前LO已公開的專利,並沒有相關的發現。」;L看來也相當的高興他自已神來一筆的作品,且戲稱說「這樣就不算抄襲了!」,我也只能陪以苦笑回應。。
遣憾的是,過了約七、八個月左右,美國PTO公告了LO的設計專利一批,其中就有一件讓我看到後快笑掉下巴,因為LO的那件新公告的設計專利,就與L的想法幾乎一模一樣!無奈,就只好趕緊寫報告通知L相關的注意事項,以避免侵權的情事擴大。

#例舉事件二:
LO公司出了一款鍵盤,市場的反應不錯,既具有現代又具有文青的氣息。PM看到後就叫IDLO公司的設計「調整」一下,方式也是一樣,圓的變方的,單數變複數個IL顯得無奈但只能照著作。後來ID把調整後的成果拿給我看,我發現和LO公司的產品對照之後,居然沒有侵權,我把ID稱讚了一下並提醒說「風格太像了,雖然沒有侵權,但容易有爭議」,ID也只能苦笑著吞下。
產品上市後,並沒有發生任何的侵權糾紛,的確讓人感到慶幸。但更令人驚訝的,這件產品居然拿到了德國IF大獎,但這個消息只有在公司內部表揚了一下,並沒有在市場上大肆地宣傳,畢竟大家都覺得汗顏。(笑笑)

#新的策略方向
自此之後,ID痛改前非,決定「不能只抄一家」,而是「必須抄二家」!這樣才可以更容易避開風格近似的問題。也就是說,ID會把LO公司或M公司的產品加以融合之後,再產生新的設計式樣。…….無言。
不過「部份設計專利」被普遍申請應用後,ID抓特徵的抄法,風險也愈來愈高。

「怎麼都是一個「抄」字了得?!」,真得是現出原形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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