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8月1日 星期四

上市公司現形記 33 ~向供應商追討授權金

專利篇
S公司追討專利授權金~原來我被擺了一道
當美國專利訴訴訟結束之後,R要求我向S收取專利費用。S是公司合作已久的供應商,但彼此仍有競合的關係。所以,公司向S要求12萬美金的權利金。
S爭取之後,S的負責人Y提出資料說公司也侵犯了S的權利,但經分析之後因為S公司的證據薄弱,我也不以為意。後來S也不囉嗦,找了S公司的董事長前來拜訪身為董事的R
R也把我叫了去,RS公司的人表示說,前董事長C有說過授權的事等云云,但畢竟我在公司也有一段時間,所以告訴R說,我從沒有聽過這樣事,更不曾看過相關的文件。
S公司拜訪當天,我與R共同出席,雙方客氣地寒喧之後,S公司還是把過去曾與C的共識拿出來談。我原本以為R會有更強力的表示,但R在整個談判的過程中,從頭到尾就一直重覆說「如果有就按照協議來做。」。我之前不是向R說過了嗎?但R為何不直接向對方表示「公司沒有相關的記錄呢?」,一時之間讓我也有點傻眼,這樣不是讓雙方都晾在那邊嗎?所以,沒多久,雙方也就不了了之地結束會議。
會議結束之後,我還是持續地找S公司,並用美國提告的可能性做為以戰逼和的手段;過了一陣子後,S的負責人Y也跟約定時間見面再談。雙方見面之後,隨意聊後幾句,這時Y突然說,S公司同意願意依雙方的討論用8萬美金和解,我反問說「為何我不知道雙方有這樣的結論?!」。Y一時間也覺得奇怪,後來Y才告訴我說,是R自已打電話談的,我才發現自已居然是最後知道的人。
會後我向R報告,這時R才說他忘了告訴我,是他與S取得共識,雙方就按這個共識簽訂合約就可以了。後來我才發現,因為FOLLOW 董事R的指示,所以我與S討論時的態度很硬,但R從頭到尾,也都沒有明示或暗示我可以打折,反而催我要有相關的進度。話說回來,R一方面希望在董事長T前面表現一下,另外也耽心公司真得要花錢提告,所以就自已偷偷地打電話與S和解,過程完全沒有讓我知道。我這時才知道,原來自已被擺了一道!
R當我的主管以為,我被R擺道的事,還不止這樁,可參考現形記2現形記16

「只會在辦公室裏大聲,真正需要時,反而一點都不給力。」,真得是讓R現出原形!
「有權無責,還要偷偷摸摸地做事。」,真得是讓R現出原形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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